河南街道办主任带队违法拆迁:闹到最后,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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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多家媒体近日报道,5月17日下午3时左右,在没有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包括街道办主任在内的拆迁人员把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居民朱先生居住的一座房屋拆除,造成所有的东西都埋在里面,损失达上百万元。而在涉案征收程序存在多处法律疑问,被征收人始终在与政府方积极协商的情况下,街道办领导竟拍着桌子告知被征收人“闹到最后,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


针对此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征收维权律师表示,政府行为的违法点可谓擢发难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之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结合《条例》的条文顺序和上述规定可知,征地补偿的法定流程一定是先评估,后签协议,事实上仅凭常识也可以得出这个结论。而本案中却出现了被征收人4月份选择评估公司,2月份评估结果就已出炉的怪现象,足可见评估结果是违法、无效的。而没有加盖任何公章的“白纸评估单”则更是违背常识之状况,其违法之处无需驳斥。


河南街道办主任带队违法拆迁:闹到最后,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


至于街道办主任所谓的“房子违章”一说则更是无稽之谈。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被征收人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街道办说了根本不算,而应由城乡规划部门加以认定、处罚。何况在前期协商中居委会给出了2850元一平米的补偿标准,倘若朱先生的房屋确系违建,那么这笔征地补偿又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呢?显然,政府的说法前后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其随意性极强。


而对于17日发生的拆迁,街道办主任则以在拆除已签协议房屋时不慎将其“带倒”为由加以解释,殊不知其行为性质就是赤裸裸的违法拆迁,等待其的将会是法律的严厉制裁与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


针对此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行政诉讼专家杨在明指出,根据事实逐条分析法律并以此为依据上门找其协商对于这类案件实属“对牛弹琴”“鸡同鸭讲”。结合街道办工作人员此前“闹到最后,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的强势无理言论足以推知,涉案项目的征收人员可谓毫无法治观念,根本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更没有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上。在房子已经被拆迁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只剩下启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一条道路了。而事实上,早在“50元一个平方”之言论冒出来时,被征收人就应有足够的警惕性了。对于此类在征收过程中雷人之语频出的领导干部,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多管齐下发动法律讨伐攻势,迫使其为其荒唐、无知的言论、行为付出沉痛的代价。本案中,朱先生的家人选择了信访这条路寻求救济,无疑显得苍白无力。


须知,“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这一回应的潜台词就是,即使违法,政府也要拆你的房子。既然如此,被征收人就要立刻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在法庭上问问有关领导,我的房子,凭什么50元一个平方也得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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